关于《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开改革方案》
(试用)说明
中国足球协会
(2012 年 2 月 10 日)
一、中国足球职业化进程简述
1992年,国家体委在红山口召开全国足球工作会议,确定足球改革为体育改革的突破口,正式启动足球职业化改革。 1994年,由职业足球俱乐部参加的中国职业足球联赛正式启动。 2003年,中国足协制定了职业足球俱乐部标准(18条)。 2004年,中超联赛正式启动。 2006年,中超联赛有限公司成立。
足球改革带来了积极变化,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包括:社会资本进入足球领域,实现足球发展从政府投资向社会投资转变; 激活足球市场,培养人才。 流动提高了足球运动的社会影响力,增强了足球运动的自我生存和发展能力; 积极探索创新体育项目管理模式,为体育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进一步融入世界足球发展; 足球已经开始融入社会和经济生活,体现了当代体育的综合效应和价值。
足球职业化改革是一件新鲜事。 改革之初,职业俱乐部参加的职业联赛给球迷带来了新的感受,在社会上形成了一股足球热潮。 巨大的市场效应吸引了更多社会资本进入足球领域。 然而,随着足球职业化的不断推进,一些深层次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影响职业足球的健康发展。
一是足球改革的思想理论准备不足。 对专业化所需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文化背景、社会基础等方面缺乏必要的深入研究。 对职业足球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和全面。 人们对全球化可能带来的各种变化缺乏足够的认识。 虽然借鉴了欧洲足球发达国家职业化管理的形式和外壳,但没有很好地吸收职业足球的本质和机制,也没有很好地与我国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职业足球的发展模式和管理。应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机制。 没有扎实的思想基础和发展共识。
二是没有持续的研究和推广。 经过改革初期的积极变化,各种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但职业足球发展所必需的各种配套政策措施没有及时跟进,一些已经出台的措施被半途抛弃,甚至折返。 对职业足球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重视不够,防范应对不到位,矛盾不断积累,导致环境逐渐恶化。
第三,足球职业化之后,原有的管理框架已不复存在。 体育行政部门没有根据职业化特点实施新的管理办法,导致中国足球失去了原有的制度优势,没有形成完善的体系。 专业的体育管理机制。
四是没有认真思考和处理职业足球发展与中国足球整体发展的关系。 足球管理机构更多地关注联赛管理的具体事务,而忽视了中国足球整体发展格局的设计,未能构建科学的基础设施和可持续发展模式。
作为我国职业体育的先行者,足球改革和职业足球联赛出现了很多问题,其形成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 这不仅是管理者的责任,也有各方因素和社会环境的因素。
二、规划的起草过程
为深化足球改革,改变足球发展现状,解决制约足球发展的主要问题,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协成立了由中国足协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 2009年以来,各俱乐部、会员协会通过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个别访谈、发放调查问卷、听取多方意见等多种方式,深入调查研究。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管办分开实施方案草案。 此后,多次书面征求俱乐部、会员协会的意见,召开会议讨论,形成了目前的试行方案。
三、规划目的和意义
中国职业足球联赛管办分离是深化中国足球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 核心目的是充分尊重职业联赛各参与主体的地位,充分发挥各主体的作用,形成职业联赛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重点解决讨论中的主要问题,决策机制和市场资源配置。
一是改变中国足协利用行政手段履行管理和组织职能的方式,对职业足球参与主体给予应有的尊重,建立职业足球领域的民主讨论和决策机制,简政放权。
二是通过建立相对独立的职业联赛管理机构,迈出逐步实现法人治理结构实质性管理的第一步。
三是继续通过职业联赛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我国足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职业足球联赛管办分开改革是中国职业足球联赛改革的延续和深化。 这一方案的提出,是在中超联赛业务活动独立运营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赛事独立运营,从而实现中国足协与职业足球联赛、职业足球合作的新格局。联赛的赛事和业务独立运作,体现了“政务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开”的改革要求。
四、方案要解决的问题
此次改革方案仅限于职业足球管理领域的改革。 着力解决影响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发展的诸多因素。 管理体制不完善、管管不分离等主要问题突出表现在:
首先,对职业足球的本质和发展规律认识不清。 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职业足球联赛发展体制机制还不完善,规章制度不完善。
其次,管理体制上存在二元结构,决定了职业联赛应遵循当代管理模式。 根据章程和制度体现的职能,我们仍然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履行管理和组织职能,未能体现职业足球参与主体的重要性。 应有的尊重。
三是对足协的管理和组织行为缺乏监督。 职业联赛的实际运作由足协相应职能部门具体负责。 多年来,已经形成了从管理到执行的组织体系,这代表了很多应该由职业联赛相关参与者决定的事务。 职业联赛从规则制定、具体管理组织到纠纷解决,足协包办一切,造成裁判员和球员兼任的现象,剥夺了行政决策权必要有效的监督和保障。限制。 这也是容易导致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是职业联赛各方合法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由于职业联赛商业资源开发能力不足,商业运营缺乏公开透明的机制,俱乐部及其他联赛参与者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缺乏安全性和稳定性。 由于个别俱乐部管理不规范,部分运动员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
中国职业足球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是改革过程中的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来解决。 管理与计划分离的提出是一项重要的新改革举措。
五、关键问题
(一)关于职业联赛理事会与中国足协的关系
董事会是中国足协根据章程专门设立的专门机构。 经中国足协授权管理职业联赛。
董事会要在人事、财务、主办比赛等职能上逐步与中国足协分离。 2006年中超公司成立后,中超联赛已经实现了商业运营和财务独立。本次规划的重点是人员和比赛运行职能的逐步分离,即:执行机构的工作人员董事会成员不再承担中国足协的其他职责; 办赛职能由董事会在中国足协授权范围内协调实施并自行管理。
(二)关于吸纳社会力量加强职业联赛管理
2004年制定的中超、中甲委员会工作规范中虽然有专家代表的规定,但由于客观情况,并未得到落实。 职业联赛的重大事项由足协和职业俱乐部决定,缺乏必要的外部监督。 和机制。 该计划不仅设立了专家代表,而且人数达到了4人。在所有执行委员会成员中,中超俱乐部成员最多,有5人,其中地方协会和专家代表4人,中超俱乐部成员3人。中国足球协会、中甲俱乐部成员2家、中超企业成员1家。 上述代表名额的构成是为了建立科学民主的讨论决策机制,充分体现各参会主体的地位和呼声。
(三)关于中超、中甲委员会调整合并
中超、中甲委员会为职业联赛正常运行、促进职业足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超联赛和中甲联赛有共同的特点。 它们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作为我国顶级职业联赛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协调发展。 成立理事会的主要目的是协调职业联赛的整体管理和规划发展,构建新的职业联赛管理架构,转变管理模式。
目前,两个联赛都有自己的体系。 中超联赛的资源和市场效应远优于中甲,社会基础也比中甲更强。 不过,中超联赛要想继续做强做大,就需要中甲联赛的支持。 乙级联赛要做强,就要做大,这样才能形成科学的发展结构。
新的管理模式重点是:一是统筹规划、统筹管理、协调发展,强化科学架构和俱乐部规范化意识; 二是按照规章制度建立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制度建设,实行分级管理与统筹管理相结合。 ; 三是充分发挥各成员作用足球协会管理制度,形成新的议事机制。
(四)关于董事会议事情况和决策机制
在董事会管理框架内,按照工作规范逐步建立健全各类讨论机制和会议制度。 中超联赛和中甲联赛的事务由中超联赛和中甲联赛俱乐部独立讨论,并向执行委员会和董事会提出建议; 所有重大事项均提交董事会; 按照工作程序,建立中超联赛和中甲联赛独立工作会议。 、中甲联席会议、执委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等。
(五)关于董事会及其下属机构的运作费用
目前中超联赛的运作由中国足协职业部和中超联赛共同负责。 中甲联赛的运作由中国足协职业部负责。
根据规划,执行董事会拟有12-14人左右。 为保证2012年职业联赛的正常运转,工作人员暂时仍由上述两部分组成足球协会管理制度,并适当进行部分人员的公开招聘。 根据2012年预算,将与2011年基本持平,并可能略有增加。 如果费用大幅增加,中国足协将从自己的收入中予以补贴。
(六)关于专门委员会工作组
根据职业联赛发展的需要,纪律、裁判、医学是职业联赛正常运行和管理的必要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和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性质,这些委员会的职能不能直接归属于职业联盟理事会。 有关委员会派出的工作组,为职业联赛提供监督、支持和服务。
(七)关于赛区委员会
赛区委员会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由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会员协会、职业俱乐部等组成,按照联赛规定负责当地俱乐部主场赛区的组织管理法规。 董事会成立后,仍按原赛区委员会工作机制运作。
(八)关于中超联赛及董事会
中超联赛按照《公司法》独立运作,与董事会没有隶属关系。 董事会根据中国足协的授权对中超联赛进行指导。
根据与中国足协签署的授权协议,中超联赛作为代理运营和开发中超联赛的整体业务资源。 同时接受委托,代理中甲联赛的业务发展。
职业联赛是中国足球的重要组成部分。 鉴于足球运动的公益性,职业联赛的管理和比赛组织应该是非营利组织。 这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CSL是营利性企业法人,不能转制或变更为非营利组织。 中超联赛不仅要办比赛,还要发展,这也会带来企业与企业、管理与行政不分离的新问题。 鉴于中超联赛的企业性质,公司的发展重点应该是专注于联赛业务资源的管理和开发。
关于职业联赛的经营问题,必须遵循专业的事情由专业的公司、专业的人员经营的原则。 中超联赛的基本目标是充分开发中超联赛的资源,同时兼顾中超联赛的业务发展足球协会管理制度,创造条件成立中超联赛(商业)公司。
职业联赛管办分开改革是深化足球整体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 但仅靠职业联赛改革并不能完全解决中国足球的整体发展问题。
前期,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协专门组织对足球改革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开始制定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深化足球改革工作,重点解决协会中心管理体制机制、青少年和社会足球发展、国家队建设等重大问题。
足球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面设计、统筹规划、不断探索、均衡推进。 同时,足球改革必须符合中国国情、项目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 此次改革直接关系到中国足球未来几年的健康发展。 我们要根据社会要求和足球事业发展全局,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职业足球联赛管理体制和机制,积极营造科学决策的制度环境。 、行业自律,监管有效,健康发展。
足球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任重而道远。 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创中国足球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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